泾源男子遭人持刀戳伤,送医救治未果,家人
2017-10-26 来源:不详 浏览次数:次固原大城小事TEL:-/
近日,泾源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起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案件,这起持续时间长达三年的医疗事故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,受害人家属获得13.8万元赔偿款。
年2月24日晚,受害人马某因债务问题与陈某在电话中发生争吵,陈某怀揣尖刀赶赴马某所在的泾源县城某烧烤店内,趁马某不备,向其左腰部刺戳一刀。马某受医院救治,经诊断为“腹部开放性损伤”,医院采取了输液、吸氧、做腹部B超等诊疗措施,在持续治疗一小时后,向其家属下发病危通知书,建议马某转院。在转院途中马某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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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泾源县公安局鉴定,受害人马某系被他人用锐器刺戳致脾脏、肝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,后陈某被判处死缓。而马某的父母、妻子、儿女等亲属认为,医院在抢救过程中存在过错,医院承担赔偿责任,医院多次协商无果后起诉至泾源县法院,医院赔偿经济损失20万余元。
泾源县法院受理此案后,多次组织双方调解。在查明医院已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医疗事故责任险后,及时追加保险公司参加诉讼。针对被告医院提出对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的申请后,承办法官组织双方挑选鉴定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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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经鉴定,由于受医疗条件等因素的限制,被告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部分过错,与马某的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。最终,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,法官判决由保险公司向原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.8万元,并由医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收到判决后,受害人家属、医院及保险公司均表示接受判决结果,该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▌责编/肥龙来源/法治新报记者/马琳通讯员/丁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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